川觀新聞記者 蔣京洲 張庭銘
打工人注意!今天是12月30日,2025年余額僅剩一天,你的年假休完了嗎?沒有休完的年假怎么辦,會不會“過期作廢”“自動清零”?
別著急,法律早就給你安排得明明白白了。
年假到底會不會“自動清零”?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一般情況下,年休假一般在1個年度內安排,不跨年度。但是,如果單位因為生產、工作的特點確有必要,可以把今年的假安排到明年去休,也就是“年假可以跨年休,最多跨一個年度安排”。需要注意的是,跨年安排的決定權,并不完全在個人手上,而是需要用人單位來統籌。
沒有休完年假又無法跨年休的,就只能“一聲嘆息”嗎?法律準備了“硬核保障”。《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明確,如果單位因為工作需要,經本人同意后未休完年假的,每少休一天按照日工資收入的300%來支付報酬。
如果單位不依法保障年休假或者補償,怎么維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這種情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人力資源部門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介入,要求用人單位改正。如果不改正,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年假不是“空頭支票”,而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權利。用人單位要扛起責任,合理統籌休假安排。若實在無法讓勞動者休假,足額補償報酬也是應盡職責。愿每一份盡心付出都能獲得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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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年假的飄過
趕快休年假。
已經被貢獻半天
不是每個職業都有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