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江蕓涵
近日,省教育廳制定了《四川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該細則適用于四川省中等職業學歷教育(不含技工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自2026年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實施細則》明確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的目的依據、范圍界定、管理原則、管理責任。強調學籍管理應遵循“全省統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等原則。
入學與注冊。明確入學條件、報到時間、學籍檔案、學籍注冊系統操作、學籍注冊截止時間、跨省聯合招生和融通貫通培養學生的特殊情況處理、禁止注冊重復學籍等內容。如“學校不得以虛假學生信息注冊學籍,不得為同一學生以不同類型的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身份分別注冊學籍,不得以不同類型職業學校身份分別向教育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學生學籍”等。
學習形式和修業年限。明確細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制、學分制情況等內容,規定學習形式和學制確定后不得變更。
學籍變動與信息變更。明確學籍變動與信息變更內涵、核辦時間、學籍變動條件和程序、特殊情形規定等內容。其中對跨專業大類轉專業的情況,在遵循教育部規定前提下,明確了特殊情形的處理方式。其中關于退學,《實施細則》明確,學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經學校批準,可做退學處理,并通知其監護人或有關單位。如無法通知其監護人或有關單位,可進行公示,公示期滿仍不來辦理有關手續的,可視為自動退學:1.休學期滿無特殊情況兩周內未辦理復學手續;2.連續休學兩年,仍不能復學;3.一學期曠課累計達90課時以上;4.擅自離校連續兩周以上。
成績考核。明確學業成績優秀者參加高一年級考核的流程、考試不合格補考規定、考查結果記入學籍檔案等內容。
工學交替與崗位實習。明確工學交替應制訂實施方案、完成實習鑒定、鑒定結果記入學籍檔案等內容。
獎勵與處分。明確獎勵條件、處分條件和五種處分類型、獎勵和處分程序、撤銷處分情況、學生申訴情況、獎勵和處分資料記入學籍檔案等內容。
畢業與結業。明確畢業結業要求、畢業證書頒發、補辦學歷證明、貫通培養學生特殊情況規定等內容。
保障措施。明確規定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籍管理機制,指定專人負責,確保信息準確、保密并及時歸檔,定期核查學籍。對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如“學校應當至少每學期核準一次學生學籍,確保人籍一致、學生基礎學籍信息和學籍變動信息準確。嚴肅、及時處理檢查中發現的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問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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