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條新華社的調查,看得人真是又氣又好笑。國家級大學生競賽的國獎、省獎,竟被堂而皇之地明碼標價售賣:國金三萬、國銀兩萬、國銅一萬。
學生為什么愿意掏錢?說白了,就倆字:加分。保研、評優、評獎學金都需要它。真的是一獎在手,綜測就可以直接起飛。
這生意誰在做?中介機構、競賽“工作室”,甚至還有在校學生。他們能從計劃書、PPT、答辯給你提供“項目整套打包”服務。有的中介甚至拍著胸脯說:“和評委認識,拿不了獎退錢。”
本來是拼腦子、拼創意、拼真本事的競賽,變成了“學術拼多多”“榮譽二手市場”。
諷刺的是真正熬夜做項目的學生,可能輸給了“只出錢不出力”的人。而有些學校和教師,則把獲獎數量當作考核指標。這樣一層層傳導,最后把競賽逼成了生意。
其實,真不是學生“太功利”,而是當獎項能決定其前途命運時,就容易被賦予經濟價值。當競賽變成了生意,其實就已經違背了其初衷和公平公正原則。同時,也要看到當前教育評價體系中存在的“重獎項榮譽、輕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現象。我們是不是該反思:一塊獎牌、一張獎狀,真的能定義一個年輕人的全部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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