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澎湃新聞獲悉,廣西藤縣原縣委書記黃某明被綁架一案,案發當年經法院審理已經判決:犯綁架罪的主犯陳克政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其弟弟、妹妹等人犯幫助毀滅證據罪亦被判刑。陳克政的上訴被廣西高院駁回。
已經刑滿釋放的陳克政弟弟陳某,近日向媒體證實了陳克政被判刑的相關情況。
這起曾受社會關注的綁架案,發生在2023年1月。主犯陳克政是藤縣新慶鎮富榮村的村民,他綁架的對象是藤縣原縣委書記、時任梧州市供銷聯社理事會主任的黃某明。
綁架案主犯陳克政。圖片來源于警方《懸賞通告》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3年1月9日,陳克政等人在梧州市市內劫持了黃某明,將其帶到藤縣富榮村,拘禁在陳克政弟弟家閑置的房屋內。直到案發第四天的1月12日下午,黃某明才被公安民警解救出來。
富榮村距梧州市區約80公里。黃某明被拘禁的地方,位于村莊上方的半山腰——這里有并排的3棟房屋,分別是陳克政、其弟弟陳某以及他們父母的家。
陳某當時在外地打工,他家位于陳克政家的旁邊,是一層平房。屋內有小客廳,后面有兩間臥室。這里正是黃某明被非法拘禁的現場。
被藤縣人陳克政綁架的黃某明,曾任藤縣縣委書記。微信公眾號“今日藤縣” 圖
黃某明被綁架一案發生后,梧州市公安局成立“1.11專案組”展開偵查。黃某明獲得解救,但警方在作案現場未發現主犯陳克政。
2023年1月30日,梧州公安機關發布懸賞通告,稱市內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陳克政有重大作案嫌疑,懸賞10萬元征集線索。
據紅星新聞報道,2025年9月,陳克政的弟弟陳某證實:2023年3月,陳克政就已經落網;當年年底,梧州市中級法院對此案進行判決,多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主犯陳克政被以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后來陳克政上訴,被廣西高院駁回。
2024年1月,已被羈押一年的陳某刑滿釋放。陳某證實,其妹妹陳麗、大嫂李某(陳克政妻子)也因幫助毀滅證據罪被判刑,羈押了近一年時間,已經“出來了”。
目前,作為綁架案主犯的陳克政仍在服刑。
來源:紅星新聞、澎湃新聞
編輯 鄭哲豪 審核 蔣波 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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