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紀檢組、煙臺市監委對國家稅務總局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劉培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培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消費卡,違規接受宴請和娛樂活動;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增值稅發票增額、增量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培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劉培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煙臺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丨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
編輯丨王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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