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山東省委批準,山東省紀委監委對青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吳經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經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退休后違規接受原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退休后借用原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貪欲膨脹,退而不休,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股權分紅款撥付、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吳經建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吳經建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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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嚴處理
嚴懲不貸
貪腐必嚴懲
依法嚴懲不貸
受到黨紀處分